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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城市与文化产业是共生的,不是割裂的。在文化大发展的今天,每个城市都在寻求转型,都在全力以赴发展文化产业。一方面文化产业作为发展主体要以当地文化资源、文化资本、人力资源、科技实力等方面作为出发点,最大限度的与城市定位和城市形象等其他“基因”要素相匹配;另一方面,文化产业要主动与其他产业形成良好的互动与融合,因为好的城市发展及口碑离不开良性的产业布局。

文化产业是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早在上世纪30年代,美国爆发金融危机的时候就有学者提出“文化逆向”的现象,即越是在第一、第二产业不景气的阶段,文化消费越是繁荣。我国当前传统经济增长逐渐趋向缓和,但是新媒体、在线旅游、现象级影视节目、互动性广告等文化产业黑马现象的迸发使城市的经济产生了新的增长。文化产业不仅创造了巨大的增加值,还使传统产业有效升级,促进经济的生态发展。

 

 

城市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容器”,也是“土壤”。城市中的建筑、环境、文化、风俗等要素是文化产业创新的孵化器,文化产业正是在城市这个“容器”中实现创新孵化和集聚扩散。没有城市这个空间载体,文化产业就没有了根基,城市不但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空间,同时也在提供着人才、资金、思想、社交网络等,而正是城市在上述方面的集聚功能才使得文化产业的发展成为可能。

文化产业让“形象经济”最有可能实现“形象”,在这个时代特定的经济属性其实已不言而喻了。作为一种时代特征,形象对我们的影响和意义是全方位的,导致我们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观念也发生了改变。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形象经济更是城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直接体现。文化产业在享受城市所提供的一切便利与资源的同时,也在反向滋润着城市的发展,甚至可以这样说,文化产业已经在深刻改变城市。

美国社会哲学家刘易斯·芒福德在《城市文化》一书中提到:“城市是文化的容器,专门用来储存并流传人类文明的成果,储存文化、流传文化和创新文化,这大约就是城市的三个基本使命。”这三个使命也正是文化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和追求的终极目标。文化产业与城市深度融合,文化城市的概念呼之欲出。

 

 

第一,文化产业的支柱性功能越来越突出。“文化产业”不仅仅是光鲜的城市名片,更是城市经济发展新引擎。文化产业不但能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还能吸纳就业人口、丰富文化产品与市场。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文化产业在城市经济中的比重会越来越大,将成为衡量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创意农业、观光工厂的迅速崛起就是得益于文化产业对第一、第二产业的反向支持。

第二,文化产业的品牌特性愈加明显。文化产业是感性和理性的结合,也是科技和文化的融合,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今天,人们在文化消费的时候更加注重价值感、情感、以及美感的体验和收获,而文化产品的品牌最大限度了满足了消费者对于某种文化的认同感,所以在互联网及社交媒体的发展改变了人们接受和传递信息的方式的当下,“文化产业”本身则成为了一种传播内容及传播渠道,更为直接、有效的去传递城市形象的渠道。

第三,“文化IP”的拓展及应用。即知识产权,而“IP模式”则指围绕人气高的作品和形象开发网络文学、游戏、动漫、电影、电视节目、电视剧等文化产品。“IP模式”从理论模型逐渐变成文化产业界清晰的现实路径。IP作为一种新兴模式融入到城市作为文化的载体中,可以将更多的文化形象融于产业链中表现出来。IP的开发首先要挖掘城市文化元素,以形象为载体进行衍生产品的开发,在产品的开发中还巧妙地融入城市文化、旅游形象,以此全面刺激文化消费市场,打造文化的全产业链条,实现“城市商品”、“城市文化”、“城市形象”的高度统一。

第四,“文化产业园区”去泡沫化。文化创意产业园是一系列与文化关联的、产业规模集聚的特定地理区域。近年来我国的文化产业园建设受到普遍重视并初具规模。但是,我国当前大部分文化产业园区停留在起步阶段。文化集聚源于城市中的创意生态环境,也就是说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最终目标是服务于整个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所以建设生态文化园区是城市最大价值的实现。中国文化产业园区模式将从“文化产业开发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初级阶段逐步过渡到“城市文化与创意城市融合”的高级阶段。

第五,文化产业的复合平台化功能。由分散到集聚、由产品到服务、由文化产业园区到文化产业小镇、由增量扩张到存量改造、由粗暴嫁接到有机嵌入,每一种形式的进步都意味着文化产业复合平台化功能的进步与完善,而这种功能也正是城市与文化产业最佳的融合方式。将文化产业平台化,以平台优势吸引其他产业人才、资金、思想的汇入;将文化产业复合化,在文产功能至上融合其他产业功能,实现共存式发展。

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一个城市的根。在物质生活极其丰富的当今时代,城市的特色被消弭,而文化是唯一的“救赎”,是使一个城市被记住的一张特有的名片,是最大的不动产。